区市监局常乐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,守护群众平安出行
短距离出行,电动自行车成为重要选项,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,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市场乱象,如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辆、非法拼装改装等,这些不合规的“小电驴”给安全出行埋下巨大的隐患。
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,在《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》(GB 42295-2022)第1号修改单、《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》(GB 42296-2022)第1号修改单、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》(GB43854-2024)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一个多月后,常乐分局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。此次检查,主要是基于新标准,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与车辆的一致性,核对证书号是否与车辆产品合格证上记载的一致;蓄电池及其充电器的相关参数,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等内容。
“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,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,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做好进货查验工作,按照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对应到实际销售的产品…”执法人员反复向经营者强调要合法合规经营,杜绝出现违法行为。
常乐分局将继续按照新国标,加大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监管力度,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,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、放心的电动车产品。